今年秋季开始,我市公办幼儿园统一继续执行新的收费标准。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、市物价局得知,新的收费标准根据我市公办幼儿园等级和经费性质有所不同,分省级样板、市级样板、县级样板和普通幼儿园四个等级,并根据财政核拨、财政核补、自收自支三种有所不同经费来源,分别制订了保育教育费标准(不含管理费、杂支酬劳)。其中,省级示范性、科财政核拨的公办幼儿园,其简托收费标准为430元/生月,半纳收费标准为560元/生月。通报规定,保育教育费在一个学年内必需统一按月或统一按学期缴纳,不得同时采行两种方法缴纳。
并拒绝各收费单位作好收费审批工作,标明价格举报电话12358,用于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,收费资金全额交纳同级国库,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,并心态拒绝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其他有关事项不应严苛按照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》的通报(闽价费[2011]213号)继续执行。
记者 朱毓松伸延读者:福州公办幼儿园下调保育费 各项收费下调100余元福州幼儿园招收批评依然不存在 自律招收啥标准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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